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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学校****学校根据****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协同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1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21〕7号)和****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屏人社发〔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申报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和生活(交通)费补贴资金。经审核,拟拨****学校****学校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和生活(交通)费补贴合计金额29.3285万元(大写:贰拾玖万叁仟贰佰捌拾伍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培训机构申报拟拨的培训补贴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地 址:****3楼304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 系 人:曹歆艺; 联系电话:****362; 邮政编码:645350
附件:2025****学校****学校培训、鉴定和生活(交通)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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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1.2025****学校****学校申报培训、鉴定和生活(交通)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公示表 (07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