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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5MA3CBN2M92 | 建设单位法人:樊祥林 |
| 樊祥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玉皇庙镇驻地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玉皇庙镇驻地 |
| 经度:115.818****88888 纬度: 35.630****555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2 |
| 菏郓环审〔2024〕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25MA3CBN2M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5MA3CBN2M92 | 验收监测单位:铭舜(山****公司 |
| ****1700MA3MNKAT3H | 竣工时间:2018-11-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12GXIQ8 |
| 该项目是**项目,补办环评手续,位于**省**市**县玉皇庙镇驻地(E115°49’6.335", N35°37’ 50.918"),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3500㎡,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1栋,共计4层及辅助用房,**1****处理站,污水站设计规模按20m/d处理规模设计,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0生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脱氯池”,**医疗废物贮存间等,设置床位20张。项目总投资为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20 张,建成后服务人口3万人的能力。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是**项目,补办环评手续,位于**省**市**县玉皇庙镇驻地(E115°49’6.335", N35°37’ 50.918"),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3500㎡,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1栋,共计4层及辅助用房,**1****处理站,污水站设计规模按20m/d处理规模设计,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0生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脱氯池”,**医疗废物贮存间等,设置床位20张。项目总投资为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20 张,建成后服务人口3万人的能力。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是**项目,补办环评手续,位于**省**市**县玉皇庙镇驻地(E115°49’6.335", N35°37’ 50.918"),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3500㎡,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1栋,共计4层及辅助用房,**1****处理站,污水站设计规模按20m/d处理规模设计,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0生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脱氯池”,**医疗废物贮存间等,设置床位20张。项目总投资为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20 张,建成后服务人口3万人的能力。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餐厅****处理站恶臭。项目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由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高出楼顶1.5m排放,油烟浓度须满足《**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污水处****处理站封闭结构,产生恶臭区域定期投放除臭剂除臭后须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处理站密闭及项目区、厂界绿化,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NH3、H2S 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10,NH3≤0.2mg/m3,H2S≤0.02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院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为住院病人生活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等,经收集后形成综合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同其他废水****设备处理,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596-2020)表1二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目前定期通过****处理厂,待项目所在地管网建设完成后通过****处理厂。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噪声源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调机组、各类风机及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东、西、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危险废物废药物、药品、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在污泥池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纸、废塑料以及住院病房和门诊诊疗过程中产生药品包装物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后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餐厨垃圾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扬散、防雨、防流失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标准要求。 (五)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地下水、土壤等的自主监测。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氨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5mg/m3、0.15mg/m3,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硫化氢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5mg/m3、0.016mg/m3,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甲烷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0318%、0.00228%,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氯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8mg/m3、0.09mg/m3,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臭气浓度未检出,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氨≤0.2mg/m3、硫化氢≤0.02mg/m3、甲烷≤1%、氯气≤0.1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排放口pH7.38-7.65,化学需氧量的日均值分别为41mg/L、42mg/L,氨氮的日均值分别为9.40mg/L、9.567mg/L,悬浮物的日均值分别为8mg/L、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日均值分别为12.3mg/L、12.6mg/L,总氮的日均值分别为15.0mg/L、14.0mg/L,总磷的日均值分别为2.32mg/L、2.33mg/L,氟化物的日均值分别为1.29mg/L、1.34mg/L,动植物油的日均值分别为1.37mg/L、1.49mg/L,石油类的日均值分别为1.74mg/L、1.80mg/L,挥发酚的日均值分别为0.111mg/L、0.11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日均值分别为1.67mg/L、1.63mg/L,氰化物的日均值分别为0.149mg/L、0.150mg/L,粪大肠菌群的日均值分别为107MNP/L、100MNP/L,总余氯的日均值分别为1.13mg/L、1.12mg/L,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pH:6-9无量纲,石油类:3mg/L,悬浮物: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mg/L,动植物油:15mg/L,挥发酚:0.5mg/L,氟化物:20mg/L,化学需氧量:120mg/L,氨氮:25mg/L,总磷:5mg/L,总氮:7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氰化物:0.5mg/L,粪大肠菌群数:500MNP/L,总余氯:8mg/L)。 污水处理站对化学需氧量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1%、78%,对氨氮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1%、60%,对悬浮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9%、79%,对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0%、59%,对总氮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0%、54%,对总磷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9%、59%,对氟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1%、82%,对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7%、53%,对石油类的去处效率分别为48%、45%,对挥发酚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1%、71%,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5%、76%,对氰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1%、61%,对粪大肠菌群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6%、62%,对总余氯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4%、57%。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2.8dB(A)、44.9dB(A),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3.8dB(A)、43.3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项****医院药房产生的纸盒、药箱、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一般废包装物;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医院日常产生的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医院药房产生的纸盒、药箱等包装物均为外包装材料,不沾染药物产生量为0.1t/a,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不堆积;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25.915t/a,经收集后将其统一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其中危险废物为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类,产生量为6.351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1-01感染性废物、831-002-01损伤性废物、831-003-01病理性废物、831-004-01化学性废物、831-005-01药物性废物);医院日常产生的废药物药品产生量为0.01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5-0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的产生量约1.088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1-01感染性废物);该部分医疗废物根据《****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4.5医疗废物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理收集后,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项目投入运行后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的监测。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加强了项目环境风险防控,配套了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了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了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你单位应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涉及的辐射源不包含在本次评价内容内,项目建设须同时符合辐射管理要求并履行相关手续。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属于补办的环评手续。该项目2018年05月开始建设,直至2018年11月项目建成,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设置医疗床位20张,服务人口3万人的能力。该项目所在厂区于2022年05月20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登记,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试生产,满足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20张,服务人口3万人的能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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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 | 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30m3/d;化粪池;医疗废水、病房废水和****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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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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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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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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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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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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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