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维修改造补助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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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维修改造补助项目-结果公告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维修改造补助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维修改造补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7 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

**省**市**县三义寨乡张楼村路东99号

362970.00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维修改造补助项目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尹廷伟

豫 241********04474

三、评审小组组成

于莹莹、郭从玲、常锋

四、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领取成****公司缴纳。

收费金额:10000元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路与金城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190米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138****6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寿丰街与中兴南****中心B座27楼2706室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131****7685

3.监督单位:****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6979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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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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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维修改造补助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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