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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路73-89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及听证告知公告
郑乃纯、林松 曾松意(两人共有一间)、韩若南 韩若河(两人共有一间)、陈天文、林观静、吴正游 罗周凤(两人共有一间)、刘维海、魏昌达 兰丽雪(两人共有一间)、吴正桠等13户于 2025年7月8日向我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审批的申请,要求在灵溪镇**路73-89号危房拆建,共1幢9间。现根据《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和《**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其总平面图如图所示。
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拟许可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1日)向我局异议,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如申请听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反映途径:
1、灵溪**滨路188号****法规监察科413室;
2、灵溪镇东仓小区**********所;
3、联系电话:0577-****0771 0577-****7272。
二、反映要求:反映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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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