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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更新农村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集收运设施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县更新农村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集收运设施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县更新农村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集收运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花园一层一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11
事实依据:111
法律依据:111
请求:****公司核实垃圾桶 660L 参数,更正参数。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贵公司于2025年07月08日提交的关于“**县更新农村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集收运设施采购项目”质疑函已收悉,现针对贵单位质疑内容作如下回复: 关于垃圾桶尺寸的设置是紧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确定的,本项目垃圾桶尺寸参数设置合理合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因此贵单位质疑垃圾桶 660L(长、宽、高)尺寸有误不成立,本项目采购活动将继续正常开展。欢****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若你单位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自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之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522341372_331180674.pdf下载预览
附件_522341372_331180675.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