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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的要求,****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监督审计股或人事政工股反映,直接送达以送**期为准,邮寄送达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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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