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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燃料竞价采购预告
(编号:****)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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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号 | 商品 名称 | 供货地/提货地 | 运输 方式 | 数量 (吨) | 价格 (元/吨) | 价格 类型 |
| A标段 | 生物质燃料(菌棒碎料) | 市场** | 汽运 | 3000 | 273 | 含税(13%)到厂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 标段号 | 商品 名称 | 发热量 (Qgr,d) (Kcal/kg) | 全水分 (Mt) (%) | 硫分 St,ar (%) | 灰分 Aad (%) | 粒径 (mm) |
| A标段 | 生物质燃料 (菌棒碎料) | ≥3000 | ≤30 | ≤0.5 | ≤15 | ≤7 |
备注:单卡基准价格=合同价格÷3000 Kcal/kg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中心注册的生物质燃料经营及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15:30前。
3.报名链接
(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5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心有限公司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2025-07-14 16: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
1.交货地点:****煤场。
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方式送货至交货地点,按照买方的调度计划交货。
3.车辆要求:卖方运输方式需满足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4.其他要求: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2025-07-15至2025-09-10
七、货款结算
货款结算:买方于购销合同结束后(30日)前向卖方出具结算通知单,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120日)内支付相应货款。
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具体资金支付计划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应条款执行。
八、质量验收
1.数量验收:以买方到厂计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买方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中心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生物质燃料,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十、质量验收标准
1.热值考核采用分段累进计算。
(1)履约期来料加权热值≥3000大卡时,按单卡基准价格标准执行;
(2)2900大卡≤履约期来料加权热值<3000大卡时,按单卡基准价格计价每100大卡对应0.001元/(Kcal/Kg﹒吨)的比例考核;2800大卡≤履约期来料加权热值<2900大卡时,按单卡基准价格计价每100大卡对应0.002元/(Kcal/Kg﹒吨)的比例考核;履约期来料加权热值时<2800大卡,按单卡基准价格计价每100大卡对应0.005元/(Kcal/Kg﹒吨)的比例考核。
2.水分考核:履约期来料加权全水Mt≤30%,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履约期来料加权全水Mt>30%以上,按照1%对应2.5元/吨的比例考核。
3.硫分考核:履约期加权来料含硫量在St,ar≤0.5%,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含硫量St,ar>0.5%以上,按照0.1%对应2元/吨的比例考核。
4.灰份考核:履约期来料加权灰分Vad≤15%,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履约期来料加权灰份Vad>15%以上,按照1%对应2.5元/吨的比例考核。
5.其它考核:
(1)单批热值<2400大卡时不予结算;
(2)单批水分Mt≥40%时不予结算;
(3)单批硫分St,ar≥0.8%时不予结算;
(4)单批灰分Vad≥25%时不予结算。
6.履约期兑现率考核:
(1)90%≤履约期兑现率≤110%,不予考核;
(2)履约期兑现率>110%时,超出部分不予退回、不予结算、不计入合同执行量;
(3)履约期兑现率<90%时,按(合同量-履约期进厂量)*10元/吨考核应付货款;
(4)履约期兑现率<50%时,在执行兑现率<90%的考核基础上,一年内发生一次暂停卖方30日竞价资格,一年内发生两次暂停卖方90日竞价资格,一年内发生三次停止卖方今后竞价资格并进行销户;
(5)参与竞标必须有足量货源,一旦中标即可视为满足交收条件,并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同时根据买方调度进行交收。如未按照买方调度要求进行交收则按未履约进行考核。
十一、其他事项
来料中不得含泥土,砂砾,腐质垃圾等杂质,不满足买方要求,由卖方负责将杂质运回,不得抛洒遗留至买方现场及周边,该部分不进行结算。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联系人:贾晓斌
电话:157****5211
交易中心:李泽昂
电话:186****6003
****中心:魏羿
电话:153****9356
****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