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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 ****财政局 ****总局****税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临人社发〔2025〕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享受企业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的职工资料认真审核统计,并本着即时受理、及时审核、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现对我县2025年第二批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20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社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7-****031。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1.职工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至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技能类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cn/)”上查询到证书信息,方为有效证书;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附件:2025年**县参保企业职工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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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