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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印发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发〔2025〕1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25年一季度利用外资正向激励工作,拟对全市2025年一季度利用外资综合评价位于前列的6个县(市)区、高新区给予分档资金奖励,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一、正向激励名单
高新区、**区、**县、**县、**区、**县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0619;
传真:0591-****2039;
联系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3号**市东部办公区4号楼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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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