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平水利函〔2025〕27号 关于核发******公司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2025-06-26 10:20:00
关于核发******公司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公路(平****收费站取水工程项目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并对取水设施现场勘查验收,符合发证条件,现同意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从2024年5月28日至2030年5月27日。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为**市****村委黄心洞(经度:110°44′41″,纬度:24°32′18″),取水用途生活用水;核发年取水量0.706万立方米。
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政府令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取水、用水管理按规定完善计量设施安装,按时报送取水量情况,依法缴纳水**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变更申请。
****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