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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1日我局拟对《年处理60万吨废石(磷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474
通讯地址:**市雨**羌**路377号
邮编:625000
一、建设项目名称:年处理60万吨废石(磷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安乐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研究院
五、建设规模:年处理60万吨废石(磷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及其它辅助设施,建设一条废石(磷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线,采用新型浮选联合工艺,达到年综合利用60万吨废石的能力。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