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正(贵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顺氢能示范综合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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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示范综合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氢能示范综合项目监理(项目****能源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区羊昌****工业园A03-04地块。

2.2建设规模:建设、****能源站,用地规模10.94亩;建设、运营PEM电解水制氢厂,形成年产1000吨的氢气生产、储存及销售规模,用地规模12.99亩。

2.3 项目总投资:28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项目从开工准备、设计(施工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资料审查见证和由监理人负责的文件及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提交的示范模板(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分工,明确各成员负责的工作和责任。标书代写

(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人由监理单位自行协商确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07-11 10:00至2025-07-18 17:00,在****利达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6 10:00,地点为****利达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n)。标书代写

5.2未在****利达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达电子招投标平台及**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156****7777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魏宏林、李刚刚、李梓君

电 话:18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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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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