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雨污分流及混接节点改造项目施工(不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9A202****0016)
本**县城镇雨污分流及混接节点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不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不分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计划工期 |
| 1 | **** | ****15453.38 | 合格 | 12个月(365天)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73004.87 | 合格 | 365天(12个月) |
| 3 | ****公司 | ****84403.25 | 合格 | 12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袁波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14********03939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王振鹏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43********01138 |
| 3 | ****公司 | 马亚芬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鲁133********04672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管理局 0351-****522。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管理局
电 话:0351-****522
电子邮件:****@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商贸新街181号
联 系 人:杨丽萍
电 话:132****861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晋祠路中海寰宇天下4幢4层401室
联 系 人:张文凯
电 话:152****6272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