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十五五”时期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编制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市**区“十五五”时期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编制,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08时30分****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市**区“十五五”时期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编制
招标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6.1万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林健(组长)、吕坤妹、叶大明、陈洁、刘雅莲。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120元(人民币),下浮率8%,得分:99.44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四、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120元(人民币),下浮率8%,得分:99.44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五、资格审查或商务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 无 | 无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14号
联系人: 157****1737
电话:俞先生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路41号3楼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99-****366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1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机关申请核查,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9-****43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