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2024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河堤防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4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河堤防修复工程
2、招标编号: ****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控制价:285546.08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6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7 月 11 日下午15时0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7楼
3、磋商小组名单:李盼盼、王岩、时显坤(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283600.00元
大写:贰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县**镇丹青大道北段177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名称:**县2024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河堤防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孟宁宁 证书信息:豫141********34509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最终得分:92.33分
2、投标单位:****公司;最终得分:78.93分
3、投标单位:金龙水利****公司;最终得分:73.62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协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 址:**县**大街
联 系 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370-****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东北角**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0370-****818
3.监督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县未来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370-****108
****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