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2025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漳政地台〔2025〕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市2025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6月19****政府以闽政地〔2025〕448号文批准,我市决定征收**台商投资区集体所有土地0.8601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市2025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2025-07-01地块位于**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埔尾村、杨厝村,其“四至”范围详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交通运输用地。

2025-07-02地块位于漳****镇社头村,其“四至”范围详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与地类面积

征收**区角美镇埔尾村其他农用地0.0038公顷,角美镇杨厝村旱地0.0089公顷、园地0.1128公顷、林地0.0071公顷、其他农用地0.440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143公顷,角美镇社头村水田0.0616公顷、林地0.00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860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省政府同意的《**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政府令第177号)、《******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龙政综规〔2023〕4号)标准执行。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按照《**台商投资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新修通用版)》(漳台管〔2018〕47号)以及《****关于公布实施**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的安置办法与社会保障途径

本批次需安置农业人口数39人,征收安置将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及社会保障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安置补助费直接拨付被征收土地单位,再由被征收土地单位负责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需安置的农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管委会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六、公告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5日。

七、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及时间

****人民政府****政府,自本公告发布后在被征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八、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的期限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行为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九、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448号)

2.勘测定界图(2025-07-01勘测定界图2025-07-02勘测定界图

****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1
其他公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2025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