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客观因素影响,益高(小西门)棚改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无法按计划建设。为保障各位居民的合法权益,尽快落实回**置工作,****拟对益高(小西门)棚改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予以变更置换。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省行政程序规定》、《**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268号)的规定,制订了《益高(小西门)棚改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方案》(征求意见稿)。经有关部门进行论证,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及居民群众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满后,****将对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
联系地址:****政府****办事处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 15∶00—18∶00
联 系 人:汪 猛
联系电话:156****8788
附件:1.《益高(小西门)棚改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方案》(征求意见稿)
2.益高(小西门)回迁房置换房源(小户型)
3.益高(小西门)回迁房置换房源(大户型)
****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益高(小西门)棚改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省行政程序规定》、《**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268号)的规定,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置换范围
将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产权调换房屋为“益高小西门回**置楼”1#、2#、3#、4#栋的房屋,变更为“清华﹒沅澧(益高小西门棚改一期)”5#、6#、7#栋的房屋,共涉及被征收人118户。可供选择的大户型房源(110.19㎡-138.45㎡)共124套,可供选择的小户型房源(约50㎡)共66套,均为住宅房屋,房源表附后。上述房源数量包含本方案正式实施前被征收人经动员已经选房签约的部分。
二、参与单位
牵头单位:********中心)。
实施单位:****政府****办事处(以下简称穿紫河街道)。
建设单位:**市****公司****公司)。
三、实施期限
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协议协商签订期限:自《益高(小西门)棚改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四、变更置换方案
(一)置换方式
被征收人在可供选择房源中选择与原产权调换房屋面积相近的房屋,****中心签订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协议(即《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在房屋交付时按照补充协议相互找补差价。
被征收人要求将原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为非住宅房屋的,以原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置换“清华﹒沅澧(益高小西门棚改一期)”5#、6#、7#栋同等市场价值的非住宅房屋,并签订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协议(即《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在房屋交付时按照补充协议相互找补差价。非住宅房屋的市场价值由第三方评估确定,价格另行公布。
(二)置换流程
1.被征收人按照“先到先选”的顺序进行选房。本方案正式实施前被征收人经动员已经选房并签约锁定的房屋,不再作为备选房源。
2.被征收人选****事务中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
3.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双方相互找补差价后,被征收****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交房手续。
五、签约期内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1.被征收人选择变更置换住宅房屋,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内签约的,享受如下优惠和奖励政策:
(1)选择的变更置换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原产权调换房屋的,超出部分按5000元/㎡的优惠价结算。
(2)选择的变更置换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原产权调换房屋的20㎡(含20㎡)以上的,赠送地下停车位1个;超过原产权调换房屋变更面积40㎡(含40㎡)以上的,赠送地下停车位2个,以此类推。
(3)补充协议结算后补缴房款金额(不含已抵付的临时安置费)在20万元以上的,赠送地下停车位一个(不与上款叠加)。
(4)被征收人在通知交房后3个月内办理交房手续并交纳物业费的,享受每套产权调换房屋交1年物业费免除2年物业费的奖励(即3年仅交首年物业费,每套产权调换房屋仅限1次)。
(5)原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成本价购买和约定市场价购买上限的面积部分,由“每平方米按市房管部门核定价格九五折结算”统一调整为按7400元/㎡的价格结算。
(6)原征收补偿协议中的楼层差价清零,即在签订补充协议后,原征收补偿协议中楼层差价金额为正数的,金额调整为零,不需要再承担楼层差价;为负数的,补齐并冲抵相应金额;为零的,不作调整。
2.原已经选择“清华﹒沅澧(益高小西门棚改一期)”5#、6#、7#栋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24户),在前款第(4)项规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的,同等享有物业费“交一免二”的奖励。
3.所有选择“清华﹒沅澧(益高小西门棚改一期)”5#、6#、7#栋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无论产权调换房为住宅或非住宅,在通知交房后3个月内办理交房手续并交纳物业费的,每套产权调换房屋均可以50000元/个的优惠价格购买地下车位。
4.赠送的地下车位,在交付产权调换房屋结算差价时选号;购买的优惠价地下车位,在签订车位购买合同时选号。
六、附则
1.本方案正式实施前被征收人经动员已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的,《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不受影响;本方案规定的优惠政策如超过已签订的《补充协议》的,被征收人可要求按照本方案执行。
2.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协议协商签订期限届满后,****事务中心签订产权调换房屋变更置换协议(即《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的被征收人,****中心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