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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412MA****5584 | 湖塘镇延政中大道7号经纬大厦3层3068室 | 95.6(均分制) | ****1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2025年度滆湖沿江高速以南水域蓝藻打捞处置及**化利用服务 服务范围:滆湖沿江高速以南水域蓝藻打捞区域包括沿江高速公路以南、滆湖主要出入湖**、滆湖取水口周边、滆湖公园、****服务区近岸带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心2号楼4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19-****1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中心2305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7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0****737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