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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孝人社函〔2025〕12号)精神,经单位申报、综合评审,现将**市直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712—****912
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市人社局9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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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