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隆大自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6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长隆大自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龙塘镇**长隆国际森林度假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龙塘镇**长隆国际森林度假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113°11′1.398″E,23°33′22.758″N。项目打造野马岭(A区)、羚羊谷(B区)、万鸟天堂(C区)、牦牛山地(D区)、羊驼山地(E区)、梅花鹿林(G区)、粉红湖畔(H区)、红鹮谷(I区)、河马湿地(J区)、盘羊峭壁(K区)、斑**谷(L区)、鸵鸟领地(M区)等12个主题区域,自驾道路总长度约23公里,年接待游客数量242.5万人次。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动物饲养恶臭、垃圾收集点恶臭、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万鸟天堂(C区)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白木塱景观水体;其他主题区域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吸粪车收****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动物粪便、动物尸体、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