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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编号为********人民医院(**市**区急救站)、****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
| 时间: 2025-05-07 |
| 受理编号为********人民医院(**市**区急救站)、****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受理编号为********人民医院(**市**区急救站)、****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5月7****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医院(**市**区急救站)、****保健院 地址:**省**市**区**镇风顺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荣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120] 有效期至:2030年5月6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