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月嫂”产业培育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1日 17: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子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66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城前街1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66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民和路**设计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866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月嫂”产业培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当事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查询截图);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当事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县城前街100号
联系方式:187****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民和路**设计大厦
联系方式:189****86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子龙
电话:189****8668
****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