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编制昆明市“十五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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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编制《**市 “十五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服务的计划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促进局****政府购买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市“十五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 项目名称

《**市“十五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B0801,咨询服务)

二、 购买主体

****。

三、 主要内容

****促进局开展《**市“十五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社会智库咨询服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3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十五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等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三)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主体,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具备编制《**市“十五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编制发展规划的经验,熟悉**市产业发展情况。

(五)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 目标要求

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征求相关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划部门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后用于指导招商引资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促进局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报名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成功案例、详细服务方案、报价单等参评资料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0871—****4282),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促进局初审后,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进行评审。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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