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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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19:07
评审专家名单 许国忠,蔡荣富,郑维水,陈新俤,王玉华
总中标金额 ¥273.288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雪香
项目联系电话 0591-****161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文南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026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杨桥路宏杨**4号楼8层办公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1611
附件:
附件1 资格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区罗星街道罗星东路8号**保****公司研发中心第11层1105室 2,732,888.00元 83.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医疗仪器设备 医疗仪器设备 伟思等 FM-G100等 1 2,732,888.0000 2,732,88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玉华
评审专家: 许国忠 、 蔡荣富 、 郑维水 、 陈新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者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500万元按照中标金额的1.1%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116********011215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3.406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未中标供应商可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我司邮箱(****@163.com)

项目负责人:陈雪香(0591-****16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文南街50号

联系方式:177****026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杨桥路宏杨**4号楼8层办公B

联系方式: 0591-****1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香

电话: 0591-****1611

****

2025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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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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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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