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可可托海镇文化西路56号工商楼1单元201室等12处住宅、商业、办公地产所有权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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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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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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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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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5年7月11日10:00时始至2025年8月7日18:00时止。 2.公告期及报名期结束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日期:2025年8月8日11:00开始,地点:****社区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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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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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出售标的 |
结构 |
建筑面积约(㎡) |
参考价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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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号标的 |
**县可可托海镇文化西路56号工商楼1单元201室 |
砖混 |
75 |
388500 |
8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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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号标的 |
**县可可托海镇文化西路56号工商楼1单元202室 |
砖混 |
75 |
388500 |
8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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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号标的 |
**县可可托海镇文化西路56号工商楼1单元301室 |
砖混 |
75 |
370000 |
8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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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号标的 |
**县可可托海镇文化西路56号工商楼1单元302室 |
砖混 |
75 |
370000 |
8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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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号标的 |
**县喀拉通克镇文化路11号文化市场11-108号门面房 |
砖混 |
50 |
250000 |
5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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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号标的 |
**县库额尔齐斯镇**南路13号负1层至三层(整体拍卖) |
砖混 |
768 |
****000 |
65.5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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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号标的 |
**县库额尔齐斯镇文化东路25号负一层至二层(整体拍卖) |
砖混 |
398 |
****200 |
40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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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号标的 |
**县库额尔齐斯镇迎宾东路41号**市场5-125号门面房 |
砖混 |
40 |
249200 |
5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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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号标的 |
**县库额尔齐斯镇迎宾西路105号绿茵小区6栋2单元601室所 |
砖混 |
90 |
333000 |
7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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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号标的 |
**县库额尔齐斯镇迎宾西路105号绿茵小区7栋1单元602室 |
砖混 |
90 |
333000 |
7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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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号标的 |
**县库额尔齐斯镇迎宾西路105号绿茵小区7栋3单元601室 |
砖混 |
90 |
333000 |
7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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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号标的 |
**县库额尔齐斯镇**北路**小区6栋2单元101室 |
砖混 |
88.53 |
363000 |
7.3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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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务必到实地仔细察看拍卖标的情况,委托人、拍卖人仅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在申请竞买前认真咨询及查看标的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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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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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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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买受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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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采用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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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竞买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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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二)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保证金到账凭据。 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银行账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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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交易 保证金 |
意向竞买人请于**时间2025年8月7日18: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买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请竞买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保证金支付完成后,也可在转账后及时联系182****6661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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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竞价 程序 |
竞买人获取《资格确认书》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现场竞价时间:2025年8月8日11:00开始,地点:****社区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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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现场报名、保证金缴纳、现场报价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咨询电话182****6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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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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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咨询电话182****6661。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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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2、因收款人与买受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买人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账户。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30日未完合同成备案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原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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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服务费收取 |
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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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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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因历史遗留原因标的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等瑕疵风险,委托方及拍卖机构就已知瑕疵向买受人充分披露,不承诺标的物具备合法产权登记条件、不保证可协助买受人完成权属证书办理、不就标的物现状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委托人或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自愿承担因权属瑕疵导致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拍后无悔。竞买人一经应价,表明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 3、本房产以空房形式出售,但实际房屋内留有部分物品(如家具、设备等),竞买人须自行查勘并接受现状。留存物品所有权归属[甲方/原业主],不得擅自处置或损毁,否则须照价赔偿。 4、公告在“**日报”及“****”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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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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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182****6661 地址:**市团结南路东侧200号2层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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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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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