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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热源厂锅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其他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其他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01.351986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对3台46MW燃煤流化床热水锅炉进行维修改造,拆除并更换尾部受热面高、低温省煤器;重筑省煤器周边破损炉墙;检查锅炉炉膛膜式壁,更换存在泄漏、变形的部件,提升锅炉运行性能。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1 | E620********718****6001 | 501.351986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热源厂锅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452776C-****0711-000021-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财政局、****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B级及以上资质(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标段内容: 对3台46MW燃煤流化床热水锅炉进行维修改造,拆除并更换尾部受热面高、低温省煤器;重筑省煤器周边破损炉墙;检查锅炉炉膛膜式壁,更换存在泄漏、变形的部件,提升锅炉运行性能。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