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芳草第三幼儿园维修和改造阳光房项目(第二次)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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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幼儿园维修和改造阳光房项目(第二次)比选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幼儿园维修和改造阳光房项目

2、比选地点:**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3楼会议室

3、结算:按合同结算

4、最高限价:比选控制价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内,比选报价高于此价,比选文件无效。

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餐费、交通费、人工费、搬运费等均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比选项目一致或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比选须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17:00(**时间),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28-****0133、****2376,未经报名前来递交文件视为无效)。

2、比选开标: 2025年7月16日9:30(**时间),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还给参选人。标书代写

3、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①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参选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函部分、报价部分和资信资料用A4(210m×297m)型纸打印装订成册。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一份装入一个密封袋内。

②在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在密封处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未密封完全的文件拒收)。

③比选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带鲜章的部分为彩色PDF)。

五、比选申请文件(请按综合评审表装订)

1、资信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比选函

3、详细工作方案(内附项目报价明细)

六、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定综合得分最高单位作为项目中选人。

联系老师:王老师、黄老师

联系方式:028-****0133、****2376

附件:芳草三幼维修和改造阳光房项目项目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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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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