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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需求的增加,我院拟新增“辨证施膳指导”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附件)。新增服务项目的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根据**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及浙价医〔2012〕201号文件精神,****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在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服务项目自发文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后正式实施,敬请监督。公示如下:
一、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形式监督反映。
二、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7月25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医院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受理电话:0571-****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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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自主定价服务项目
| 项目 编码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内涵 |
除外 内容 |
计价 单位 |
价格(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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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 施膳 指导 |
中医类别医师或营养师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结合气候条件、生活习惯、地域口味等,提出膳食建议方案,并选择不同的食物(含药食两用食物)进行搭配,提出烹调制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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