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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1MA0AIN530C | 建设单位法人:刘万兵 |
| 刘万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 ****开发区老鸦庄镇流平寺街8号 |
| 心脏瓣膜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老鸦庄镇流平寺街8号 |
| 经度:114.9207 纬度: 40.7146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9 |
| 张经审表字〔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1MA0A1N530C002Y |
| 2025-04-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1MA0AIN530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307MADXATE03N | 验收监测单位:**翼华环境****公司 |
| ****0729MAOCTP0Q7U | 竣工时间:2025-03-05 |
| 2025-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5 |
| 2025-06-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拟从******机械厂迁建心脏瓣膜材 料 生 产 项 目 至 张 家 口 市 经 开 区 老 鸦 庄 镇 流 平 寺 街 8 号 。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报告表和批复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 目 总 投 资 5 0 0 万 元 ,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7 0 万 元 。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租 赁 面 积 6 1 0 平 米 , 建 设 原 材 料 库 、 固 废 储 存 库 、 办 公 区 , 中 频 感 应 炉 4 台 及 配 套 设 施 , 年 产 瓣 膜 材 料 1 0 0 0 0 套 。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产瓣 膜材料10000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基本工艺流程:中频炉在氩气保护下电加热至1200℃左右后,投入石墨制品(模具),然后通入丙烷和甲基三氯硅烷,在高温条件下丙烷在中频炉内逐渐分解出炭元素,随着时间的进行,炭元素逐步包覆在石墨制品(模具)上并形成不同微观结构的热解炭材料,热解炭包覆厚度达到一定标准后,降温取出产品即为人工心脏膜的原材料毛坯,之后再进行打磨抛光即为机械心脏瓣膜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文件,无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 、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生 活 污 水 ,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 喷 淋 塔 排 污 水 。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早 厕定时清掏 , 农田堆肥 。 冷却塔排污水和喷淋塔排污水回用生产不外排 。 3 、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中 频 炉 产 生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 氯 化 氢 、 颗 粒 物 ,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干 式 滤 筒 过 滤 + 喷 淋 塔 十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经 1 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 无 组 织 废 气 为非甲烷总烃、氧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32322 - 2016)表1规定的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行 业 标 准 : 氯 化 氢 有 组 织 废 气 及 无 组 织 废 气 均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 - 1996)表2限值标准:颗粒物(碳黑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 标 准 》 ( D B 1 3 / 1 6 4 0 - 2 0 2 0 ) 表 1 其 他 炉 窑 标 准 限 值 , 无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表 3 工 业 炉 窑 无 组 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限值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3/2322 - 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 G B 3 7 8 2 2 - 2 0 1 9 ) 表 A . 1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 4 、 优 化 生 产 场 区 布 局 , 合 理 布 置 噪 声 源 。 选 用 低 噪 生 产 设 备 , 加 装 隔 音 设 施 。 确 保 厂 界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 G B 1 2 3 4 8 - 2 0 0 8 )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 5 、 本 项 目 废 活 性 炭 贮 存 于 危 废 间 , 危 险 废 物 厂 内 临 时 贮 存 须 满 足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控制标准》(GB18579 - 2023)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一 般固废为废炉衬氧化锆 、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 、 喷淋塔填料 , 须合理处置且满足 《 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 2020)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沉积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碳黑尘)、氯化氢气体、 非甲烷总烃。项目配备了1套干式滤筒过滤设备+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 系统配备风量为10000m /h的风机,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 (DB13/2322-2016) 表1规定的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行业标 准;氯化氢气体执行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二级标准;颗粒物(碳黑尘)有组织排放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20) 表1其他炉窑标准限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相关标准;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碳黑尘) 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20) 表3工业炉 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限值。 2、废水 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喷淋塔废水。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塔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泼洒地面。喷淋 水设置蓄水池,加碱(NaOH) 循环使用,喷淋塔排污水每3至6个月排一次,板 框压滤后,回用于喷淋塔,不外排。 项目生活盥洗水泼洒地面,使用旱厕,定期清掏,农田堆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中频感应炉、冷却水塔、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塔等生产设 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全部安装于车间内部;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合理进行 厂平面布局,利用厂房隔声、设立单独封闭房间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废 1、收集粉尘 中频感应炉炭化沉积过程中产生的炭黑颗粒,收集后暂存厂区库房,外售砖 厂制砖。 2、氧化锆 本项目产生的氧化锆以废炉衬形式产生,收集后暂存厂区库房,委托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 3、喷淋塔污泥 酸碱喷淋塔污泥主要由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的悬浮物、沉淀物及吸 附的污染物组成。每3 至6个月喷淋塔排一次废水,产生的污泥收集后暂存厂 区库房,委托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厂区 设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在厂内暂存期不超过1年,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危废管理台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 要 求 做 好 防 渗 措 施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确 保 风 险 事 故 下 的 环 境 安 全 。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企业对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已做防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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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处理系统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32322 - 2016)表1规定的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行 业 标 准 : 氯 化 氢 有 组 织 废 气 及 无 组 织 废 气 均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 - 1996)表2限值标准:颗粒物(碳黑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 标 准 》 ( D B 1 3 / 1 6 4 0 - 2 0 2 0 ) 表 1 其 他 炉 窑 标 准 限 值 , 无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表 3 工 业 炉 窑 无 组 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限值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3/2322 - 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 G B 3 7 8 2 2 - 2 0 1 9 ) 表 A . 1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 | 干式滤筒过滤设备+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 系统配备风量为10000m /h的风机,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 委托****监测 |
| 1 | 中频感应炉、冷却水塔、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塔 | 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设备全部安装于车间内部;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合理进行 厂平面布局,利用厂房隔声、设立单独封闭房间等降噪措施 | 委托**翼华环境****公司监测 |
| 1 | 本 项 目 废 活 性 炭 贮 存 于 危 废 间 , 危 险 废 物 厂 内 临 时 贮 存 须 满 足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控制标准》(GB18579 - 2023)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一 般固废为废炉衬氧化锆 、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 、 喷淋塔填料 , 须合理处置且满足 《 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 2020)要求。 | 1、收集粉尘 中频感应炉炭化沉积过程中产生的炭黑颗粒,收集后暂存厂区库房,外售砖 厂圾回收单位处置。 3、喷淋塔污泥 酸碱喷淋塔污泥主要由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的悬浮物、沉淀物及吸 附的污染物组成。每3 至6个月喷淋塔排一次废水,产生的污泥收集后暂存厂 区库房,委托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厂区 设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在厂内暂存期不超过1年,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危废管理台帐。制砖。 2、氧化锆 本项目产生的氧化锆以废炉衬形式产生,收集后暂存厂区库房,委托建筑垃 |
| 1 | 按 要 求 做 好 防 渗 措 施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确 保 风 险 事 故 下 的 环 境 安 全 。 | 本项目生产车间和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等均进行了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 采取粘土铺底, 再在上层铺 10~15cm 的水泥进行硬化。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抗渗等级不低于 P8,厚度不小于 100mm;地面整体防漏,通过采用基础整板,设施配筋防止混凝土开裂渗透,相关构筑物做相关防腐防渗处理。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
| 供电:用电由**市**区老鸦庄供电供电所供给。利用租赁方**市****公司原有250KVA变压器提供; 供水:由**市山青****公司自备井提供。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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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