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珠海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维项目合同书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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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维项目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根据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开招标的 ****2025年**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维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服务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合同内容

1.服务项目概况:根据《**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珠府办函〔2019〕158号)关于“建设全市统筹的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养老平台”)已于2020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背景下,国家、省均要求提升科技助老水平,强化养老服务监管,结合《**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关于“市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养老服务信息**,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智慧化应用,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的规定,****继续发挥智慧养老平台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应用,进一步提升数字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对幸福晚年的需求。

2.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1)。

3.服务目标:确保**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有效稳定运行。

第2条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1.服务期: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2.交付地点:**市(甲方指定地点)。

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

4.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陈海峰 ,联系电话: 0756-****220 ;乙方联系人: 刘方 ,联系电话: 139****6270。

第3条交付与验收

1.验收方法:由甲****小组进行验收。

2.验收考核标准:乙方须在服务期内,按要求向甲方提交月报与季报,甲方根据验收标准进行审核,验收不通过的退回乙方整改,2次验收不通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月报标准:乙方每月提供1次月报,并于每月10号前报送上月智慧养老平台运维报告,要求字数不低于5000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服务(周期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养老服务基础数据情况、养老服务领域资金发放数据核对情况、养老服务宣传和应用渠道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情况、事务性工作协助情况等。

季报标准:乙方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号前报送上季度智慧养老平台运维报告,要求字数不低于6000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服务基础数据情况、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情况、养老服务领域资金发放数据核对情况、养老服务宣传和应用渠道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情况、事务性工作协助情况等,以及相较上季度的变化情况说明与分析。

具体报告内容如有变动,以项目实际执行时甲方的要求为准。

第4条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

1.合同价款: 玖拾捌万陆仟 元整,(小写 986000.00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作为预付款。

(2)合同期过半(2025年12月前),项目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月报、季报等材料按时报送的,且符合标准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且开展情况符合采购标准及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于收到乙方的请款申请及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第5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6条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合同、采购文件或甲方要求,甲方据此三次书面通知要求整改而乙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5%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转、分包服务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5%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持续的时间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形临时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因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应当由乙方予以承担。

5.乙方的拟派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乙方若需变更项目主要拟派人员须征得甲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甲方认为乙方项目人员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限期内予以调整、更换,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等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偿。

8.甲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需立即退还已收取但未履行期间部分的合同款项,赔偿甲方损失。

第7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8条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2.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本合同所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地址可作为送达双方来往文书、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4.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査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市**区翠峰路1号

地址:**省**市**区**路国家通信产业园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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