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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地点:**自治区**市**纳日松镇;
建设单位:****;
**内主要设内容:新增250m3矿坑水沉淀池,更换剥离和运输设备,办公生活区、宿舍区、储煤棚、危废库、机修车间以及配套辅助工程依托原有工程。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杨伟亮155****59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后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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