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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3MA6191KF08 | 建设单位法人:刘丹均 |
| 刘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巴****基地环道东路16号 |
| 汽摩工业智能制造产业园-三永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3--071)-汽车整车制造;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南彭功能区组团A分区36-3/03(部分7) |
| 经度:106.61477 纬度: 29.31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5 |
| 渝(巴)环准〔202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3MA6191KF08001Y |
| 2023-1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3MA6191KF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161096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11042XL | 竣工时间:2024-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汽摩工业智能制造产业园三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http://www.****.com/thread-98742-1-1.html (出处: 爱我环保学社)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汽车刹车零部件80万件/a、摩托车刹车零部件10万件/a、非标类钢制品结构产品件4万件/a、中央空调壳体水室系列产品0.13万件/a和非标类定制钣金零部件件3万件/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汽车刹车零部件80万件/a、摩托车刹车零部件10万件/a、非标类钢制品结构产品件4万件/a、中央空调壳体水室系列产品0.13万件/a和非标类定制钣金零部件件3万件/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见上传附件验收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见上传附件验收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和喷漆废气、食堂油烟。 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打磨、抛丸废气产生量小,打磨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机自带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用“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经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经自建隔油池(8m3/d)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自建生化池(35m3/d)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园区污水管网****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河。 本项目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车床、焊机、加工中心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使用的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墙体隔声后,其噪声衰减较快。本项目投入生产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项目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在厂界处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桶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液桶、含油废棉纱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水性漆桶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外排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和喷漆废气、食堂油烟。 切割废气、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打磨粉尘产生量小,打磨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机自带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用“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经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经自建隔油池(8m3/d)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自建生化池(35m3/d)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园区污水管网****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河。 本项目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车床、焊机、加工中心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使用的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墙体隔声后,其噪声衰减较快。本项目投入生产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项目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在厂界处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桶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液桶、含油废棉纱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水性漆桶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外排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抛丸粉尘无组织变有组织,喷漆废气增加水喷淋,强化除漆雾效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8 | 0 | 0 | 0 | 0.098 | 0.098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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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85 | 0 | 0 | 0 | 0.085 | 0.085 | /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生化池(35m3/d) | 废水氨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1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切割废气、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 焊接、抛丸、切割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主**)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用“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喷漆废气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墙体隔声 | 该单位N1(厂界外北侧)、N2(厂界外东侧)、N3(厂界外西侧)、N4(厂界外南侧)检测点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1 | 生活垃圾分类桶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液桶、含油废棉纱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水性漆桶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外排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分类桶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液桶、含油废棉纱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水性漆桶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外排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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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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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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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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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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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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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