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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5MA3DPRHM2N | 建设单位法人:王广乾 |
| 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园区内,项目北侧为******公司、东侧为工业二路、南侧为空地 |
| 年产25000吨纺织机械设备配件建设项目(部分)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区内,项目北侧为******公司、东侧为工业二路、南侧为空地 |
| 经度:115.97884 纬度: 35.564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20 |
| 菏环审〔2019〕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豪隆五金****公司 |
| ****1725MA3DPRHM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豪隆五金****公司 |
| ****1725MA3DPRHM2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702MA3CM54L45 | 竣工时间:2024-04-20 |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31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list?typeid=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5000吨纺织机械设备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0吨纺织机械设备配件 |
| 分批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简介:项目所用原料为外购钢板,部分钢板进行拉丝,拉丝后的钢材进行冷墩处理,剩余钢材进行线割,之后将冷墩和线割后的钢材进行冷压成型,之后再进行冷压精成型,成型后的部件进行焊接,焊接后进行抛光,抛光完成后的产品进行表面处理,表面处理主要为电镀工艺,电镀详细工艺流程见后图,表面处理后的产品进行精选,合格产品包装外售。 项目表面处理主要包括镀锌、镀白铜锡、滚镀镍、热镀锌、镀硬铬、化学镀镍、挂镀镍和软体电镀等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简介:项目所用原料为外购钢板,部分钢板进行拉丝,拉丝后的钢材进行冷墩处理,剩余钢材进行线割,之后将冷墩和线割后的钢材进行冷压成型,之后再进行冷压精成型,成型后的部件进行焊接,焊接后进行抛光,抛光完成后的产品进行表面处理,表面处理主要为电镀工艺,电镀详细工艺流程见后图,表面处理后的产品进行精选,合格产品包装外售。 项目表面处理主要包括镀锌、、滚镀镍、热镀锌化学镀镍、挂镀镍等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和强化各生产工序废气排放源、废水排放的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套技术水平先进的废水处理设施。该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分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450t/h,包括酸碱废水),含锌、铜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50t/h、18t/h),含铬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250t/h), 含镍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 80t/h)。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及含锌、铜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 项目生产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电镀废水、酸碱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厂区总排放口与处理后的****园区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18)标准,最终排入郓巨河。 项目涉一类重金属污染物铬、镍废水经单独处理之后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其余水在厂区总排污口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受水水质标准。规范设置废水排污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生产区、物料存储区、污水收集系统、事故水池、固废储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电镀过程中产生的酸雾(主要为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锌锅燃气废气,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锌烟,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储罐区呼吸排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钢材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4厂房内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3厂房内镀白铜锡、化学镀镍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 15m 高排气简(P1)排放;1厂房内滚镀镍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2厂房内挂镀镍、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铬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铬雾净化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5厂房内热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6厂房内热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7厂房内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9厂房内软体电镀生产线产生的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30mg/m3、铬酸雾0.05mg/m3、硫酸雾30mg/m3),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锌锅燃烧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燃气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0250mg/m3、N0x100mg/m3)。待园区供热管网覆盖后,该锌锅作为备用。 热镀锌生产线产生的锌烟通过集尘系统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P5)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mg/m3)。 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尘系统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P7)排放,有组织废气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mg/m3)。 钢材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净化器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NH3、H2S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NH31.5mg/m3、H2S 0.06mg/m3);电镀过程中未收集的废气和储罐区呼吸排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0.2mg/m3、铬酸雾0.006mg/m3、硫酸雾1.2mg/m3)。 (二)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置工作,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金属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落地的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及废树脂综合利用;含重金属废包装袋、废滤芯+滤渣、废活性碳、污泥、除油槽渣、除锈槽渣、废钝化液、废刻蚀液、镀化学镍废液、废抹布、废手套前处理槽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采用带盖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定点放置,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次环评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等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光球机、磨球机、冷镦机、拔丝机、冲床、抛光机等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合理布置厂区,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周围100米,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五)项目区应进行严格防渗分区。重点防渗区制定“防腐、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环保措施,严格设防;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进行设防;简单防渗区按照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重点强化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原料堆场、排污管道、固废储存场所等防渗、防腐处理,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不受污染。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一座1297m3事故池;必须加强管理,做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种事故发生,重点防范泄漏、化学品灼伤和重金属泄露事故;制定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预警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加以落实,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管理部****环保局。 | 实际建设情况: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和强化各生产工序废气排放源、废水排放的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套技术水平先进的废水处理设施。该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分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450t/h,包括酸碱废水),含锌、铜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50t/h、18t/h),含铬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250t/h), 含镍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 80t/h)。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及含锌、铜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 项目生产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电镀废水、酸碱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厂区总排放口与处理后的****园区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18)标准,最终排入郓巨河。 项目涉一类重金属污染物铬、镍废水经单独处理之后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其余水在厂区总排污口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受水水质标准。规范设置废水排污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生产区、物料存储区、污水收集系统、事故水池、固废储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电镀过程中产生的酸雾(主要为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锌锅燃气废气,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锌烟,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储罐区呼吸排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钢材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4厂房内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3厂房内镀白铜锡、化学镀镍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 15m 高排气简(P1)排放;1厂房内滚镀镍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2厂房内挂镀镍、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铬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铬雾净化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5厂房内热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6厂房内热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7厂房内镀锌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9厂房内软体电镀生产线产生的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雾喷淋塔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30mg/m3、铬酸雾0.05mg/m3、硫酸雾30mg/m3),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锌锅燃烧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燃气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0250mg/m3、N0x100mg/m3)。待园区供热管网覆盖后,该锌锅作为备用。 热镀锌生产线产生的锌烟通过集尘系统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P5)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mg/m3)。 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尘系统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P7)排放,有组织废气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mg/m3)。 钢材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净化器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NH3、H2S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NH31.5mg/m3、H2S 0.06mg/m3);电镀过程中未收集的废气和储罐区呼吸排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0.2mg/m3、铬酸雾0.006mg/m3、硫酸雾1.2mg/m3)。 (二)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置工作,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金属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落地的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及废树脂综合利用;含重金属废包装袋、废滤芯+滤渣、废活性碳、污泥、除油槽渣、除锈槽渣、废钝化液、废刻蚀液、镀化学镍废液、废抹布、废手套前处理槽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采用带盖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定点放置,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次环评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等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光球机、磨球机、冷镦机、拔丝机、冲床、抛光机等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合理布置厂区,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周围100米,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五)项目区应进行严格防渗分区。重点防渗区制定“防腐、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环保措施,严格设防;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进行设防;简单防渗区按照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重点强化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原料堆场、排污管道、固废储存场所等防渗、防腐处理,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不受污染。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一座1297m3事故池;必须加强管理,做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种事故发生,重点防范泄漏、化学品灼伤和重金属泄露事故;制定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预警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加以落实,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管理部****环保局。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七)要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环保机构,购置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各有组织排放源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及采样平台。你公司须加强特征污染物的自行监测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应急、日常监测计划。厂区设置监测井1座,位于厂区东南侧,须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严防地下水污染。 (八)强化厂区绿化环境建设与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做好项目区、生产区、生活办公区等的绿化工作,确保绿化效果,切实减轻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九)项目须采用国内先进的设备和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能耗、物耗以及污染物排放均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成后,SO2、NOx、锌烟排放量控制在 0.0864t/a、0.2463t/a、0.0981t/a以内;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89t/a、0.99t/a以****处理厂总量指标管理);重金属总镍、锌、铜、总铬、六价铬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15t/a、0.14t/a、0.097t/a、0.0277t/a、0.01t/a 以内。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一)加强建设期的环保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扬尘、生态破坏和噪声污染。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区管委****办公室****环境局****园区环保所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配套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环境保护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须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评价文件。 六、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七、该项目涉及的电镀只能作为纺织机械设备配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表面处理工艺,不得将该项目建设成为专业对外加工电镀件的企业。 八、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3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并按规定接收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七)要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环保机构,购置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各有组织排放源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及采样平台。你公司须加强特征污染物的自行监测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应急、日常监测计划。厂区设置监测井1座,位于厂区东南侧,须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严防地下水污染。 (八)强化厂区绿化环境建设与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做好项目区、生产区、生活办公区等的绿化工作,确保绿化效果,切实减轻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九)项目须采用国内先进的设备和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能耗、物耗以及污染物排放均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成后,SO2、NOx、锌烟排放量控制在 0.0864t/a、0.2463t/a、0.0981t/a以内;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89t/a、0.99t/a以****处理厂总量指标管理);重金属总镍、锌、铜、总铬、六价铬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15t/a、0.14t/a、0.097t/a、0.0277t/a、0.01t/a 以内。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一)加强建设期的环保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扬尘、生态破坏和噪声污染。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区管委****办公室****环境局****园区环保所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配套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环境保护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须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评价文件。 六、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七、该项目涉及的电镀只能作为纺织机械设备配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表面处理工艺,不得将该项目建设成为专业对外加工电镀件的企业。 八、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3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并按规定接收监督检查。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4971 | 199710.25 | 0 | 0 | 24971 | 2497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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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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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02 | 0.0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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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含镍废水处理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 跟环评一致 | 2024年10月10日-10日监测两天 | |
| 2 | 含铬废水处理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 跟环评一致 | 2024年10月10日-11日监测两天 | |
| 3 | 含锌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C级 | 跟环评一致 | 2024年10月10日-11日监测2天 | |
| 4 |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C级 | 跟环评一致 | 2024年8月3日-4日,10日-11日监测 |
| 1 | 滚镀镍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氯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限制要求(30mg/m3,0.26kg/h); | 碱液喷淋 | 2024. 08.03-04监测两天 | |
| 2 | 滚镀锌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氯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限制要求(30mg/m3,0.26kg/h) | 碱液喷淋 | 2024.****.03-04监测两天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 2024.****.03-04监测2天 |
| 1 | (五)项目区应进行严格防渗分区。重点防渗区制定“防腐、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环保措施,严格设防;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进行设防;简单防渗区按照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重点强化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原料堆场、排污管道、固废储存场所等防渗、防腐处理,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不受污染。 | 重点防渗区制定“防腐、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环保措施,严格设防;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进行设防;简单防渗区按照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强化了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原料堆场、排污管道、固废储存场所等防渗、防腐处理。 |
| 1 | (二)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置工作,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金属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落地的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及废树脂综合利用;含重金属废包装袋、废滤芯+滤渣、废活性碳、污泥、除油槽渣、除锈槽渣、废钝化液、废刻蚀液、镀化学镍废液、废抹布、废手套前处理槽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采用带盖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定点放置,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次环评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等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 | 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置工作,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等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 |
| 1 |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一座1297m3事故池;必须加强管理,做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种事故发生,重点防范泄漏、化学品灼伤和重金属泄露事故;制定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预警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加以落实,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管理部****环保局。 | 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一座1200m3事故池;制定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预警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
| 项目生产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电镀废水、酸碱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厂区总排放口与处理后的****园区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18)标准,最终排入郓巨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产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电镀废水、酸碱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厂区总排放口与处理后的****园区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18)标准,最终排入郓巨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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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强化l了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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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