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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1MA5ANTPA0H | 建设单位法人:董国雄 |
| 黄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大道西122号裙楼1-5层 |
| ****医院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395278 纬度: 23.1147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1 |
| 穗环管影(天)〔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1MA5ANTPA0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1MA5ANTPA0H | 验收监测单位:美澳****公司 |
| ****1302MA538D0086 | 竣工时间:2025-04-08 |
| 2025-04-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6 |
| 2025-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11vQb8M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整形外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病理科(协议)等诊疗科目,增设床位40张,调整诊室布局,新增整形医疗设备,新增医院职工10人。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整形外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病理科(协议)等诊疗科目,增设床位40张,调整诊室布局,新增整形医疗设备,新增医院职工10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服务流程:顾客上门—接待—方案定制—检查检验—诊疗、住院—观察—离开 检验流程:准备工作—样品采样—样本检测—出具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服务流程:顾客上门—接待—方案定制—检查检验—诊疗、住院—观察—离开 检验流程:准备工作—样品采样—样本检测—出具报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现有工程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DW001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住院医疗废水及检验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经DW002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病原微生****医疗机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消毒后经通风系统引至26米高排风换气口排放。危险废物贮存间恶臭经通风系统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设计,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0米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每半年更换1次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10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东、南、西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北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类标准。 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新增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收运处置;新增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新增生活垃圾依托大厦定点分类投放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现有工程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DW001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住院医疗废水及检验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经DW002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病原微生****医疗机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消毒后经通风系统引至26米高排风换气口排放。危险废物贮存间恶臭经通风系统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设计,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0米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每半年更换1次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10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东、南、西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北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类标准。 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新增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收运处置;新增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新增生活垃圾依托大厦定点分类投放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体包括:配备应急器材、事故应急池,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加强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配备应急器材、事故应急池,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已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加强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205 | 0 | 0 | 0.4205 | 0.42 | 0 | |
| 0 | 0.337 | 0 | 0 | 0.337 | 0.337 | 0 | |
| 0 | 0.005 | 0 | 0 | 0.005 | 0.005 | 0 | |
| 0 | 0.0003 | 0 | 0 | 0.0003 | 0 | 0 | |
| 0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0 | |
| 2882 | 0 | 0 | 0 | 0 | 2882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51 | 0.0045 | 0 | 0 | 0 | 0.01 | 0.004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建成 | 正常工况 | |
| 2 | 隔油隔渣池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建成 | 正常工况 | |
| 3 |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 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 | 正常工况 |
| 1 | 污水站恶臭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正常工况 | |
| 2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正常工况 |
| 1 | / | 东、南、西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北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类标准 | 通过隔声、减振等相应的治理措施 | 正常工况 |
| 1 |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新增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收运处置;新增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新增生活垃圾依托大厦定点分类投放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新增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收运处置;新增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新增生活垃圾依托大厦定点分类投放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
| 1 | 项目改扩建后日医疗废水排放量为24.248m3/d,所需应急池容积为7.27m3。 | 目前调节池日常水位为调节池容积40%即5.4m3,仍有8.1m3容积,同时污水处理间还设有一个1m3的事故应急桶,合计容积9.1m3>7.27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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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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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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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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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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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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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