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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15619Y | 建设单位法人:刘小波 |
| 刘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大道251号 |
| 沙坪35****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泰** |
| 经度:115.1229,115.12285,115.12028,115.10376,115.09721,115.0763,115.06755,115.06464,115.06052,115.05522 纬度: 26.77054,26.77117,26.77134,26.76376,26.75915,26.7474,26.73609,26.73131,26.7306,26.7330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2 |
| 吉市环辐字〔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98 |
| 4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1561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8MA006GBJ99 | 验收监测单位:**新能****公司 |
| ****0108MA****095K | 竣工时间:2024-12-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jagdgs/col2911/column_2911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沙坪110****电站**工程 本期主变规模1×50MVA,无功补偿2×3.6Mvar,110kV出线2回,主变户外布置,围墙内面积4426m2。 (2)**~沙村线π入沙坪110kV线路工程 **侧起点为拟建沙坪110****电站,终点为澄沙I线71#塔大号侧,线路全长9.1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9.11km,双回架空线路0.04km(与沙村侧共塔);沙村侧起点为拟建沙坪110****电站,终点为澄沙线72#大号侧,线路全长9.18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9.14km,双回架空线路0.04km(与**侧共塔),**塔基69基。(3)拆除工程 拆除澄沙Ⅰ线71#-72#塔之间的导线及 71#、72#塔。 | 实际建设情况:(1)沙坪110****电站**工程(运行名称为“灌溪110kV变电站”) 本期主变规模1×50MVA,无功补偿1×(3+5)Mvar并联电容器组,110kV出线2回,主变户外布置,围墙内面积4426m2, (2)**~沙村线π入沙坪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称为110kV澄灌线、110kV灌沙线) **侧起点为沙坪110****电站,终点为西坑萧家原澄沙Ⅰ线70#塔附近接至原线路,线路全长8.622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8.577km,双回架空线路0.045km(双回单边挂线),运行名称为110kV澄灌线;沙村侧起点为沙坪110****电站,终点为西坑萧家原澄沙Ⅰ线72#塔附近接至原线路,线路全长8.494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8.459km,双回架空线路0.035km(双回单边挂线),运行名称为110kV灌沙线。**塔基共63基。 (3)拆除工程 拆除原110kV澄沙Ⅰ线70、71、72#杆塔,另拆除原线路长度0.498km。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牢固各接头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 (2****电站平面布置; (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4****电站、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噪声及线路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①已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牢固各接头等;选用了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 ②****电站平面布置,主变位于配电装置室北侧; ③已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敏感目标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电站、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噪声及线路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及线路周边敏感目标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变电站及输电线路铁塔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加强对附近居民关于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2****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3)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 (4)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 (5)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 (6)明确线路保护范围,根据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第一款,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110kV为10m; (7)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①在塔基上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变电站及输电线路铁塔周边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高压危险、严禁攀登等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加强对附近居民关于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②土建及设备安装已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等电磁防护及屏蔽措施; ③已采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 ④施工及设备安装已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 ⑤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的要求; ⑥设计及施工阶段已明确线路保护范围,架空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无环境敏感目标;另外在塔基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高压危险等标识; ⑦已按要求开展运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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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站设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变电站内的变压器四周设有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并设置有事故油池,实行油水分离,可有效防治漏油事故的发生。项目拟在沙坪110kV变电站设置1个30m3的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变压器油,事故废油(危废编号HW08,危废代码为900-220-08)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产生的含油废水及其他含油废物(危废编号HW08,危废代码为900-220-08)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铅蓄电池(危废编号HW31,危废代码为900-052-31)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 ****电站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变电站内的变压器底部四周设有封闭环绕的事故油坑油坑上覆卵石层。故障时主变漏油经卵石层进入主变油坑,通过含油废水管进入设置于户外的总事故油池,经总事故油池油水分离后,废水排入站内污水管,废油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运出站外处理。沙坪110kV变电站1#主变绝缘油油重18.8t,折合为21m3(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4.6m3,用于收集事故变压器油,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的相关要求。事故废油(危废编号HW08,危废代码为900-220-08)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产生的含油废水及其他含油废物(危废编号HW08,危废代码为900-220-08)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铅蓄电池(危废编号HW31,危废代码为900-052-31)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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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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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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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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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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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监测,输电线路沿线的电磁场强度均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相应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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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