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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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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00 元 | 1(套) | 598.00 元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分配。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单价报价。包括所需的货物费用、服务费、运输费、税费、代理服务费、验收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二)采购人后续若有追加本次采购产品,追加货物单价不变,按本次单价结算。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3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二)本项目购买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由其个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按最终成交价向购买人收取货款。如购买人需要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取款项时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对孤儿学生、特困学生、残疾学生成交供应商应给予免除学生活动服费用,减轻其家庭负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供货周期完成后,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