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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闲置设备 |
|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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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闲置设备 |
| **省公共****交易中心 |
| 金额 |
| 261.31万元(人民币) |
| 3工作日 |
| 2025-07-14 |
| 否 |
| 网络竞价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未实际到现场考察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增值税,税率13%。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的第四个工作日9:00-16:00(过时不候)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踏勘地点:1.**省**市**区起步区崔寨街道中科新经济科创园B2地块3号楼******研究院;2.**省**市历**旅游路8661****研究院高科技创新园10号楼4层原智研院办公区。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