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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县“工贸分离”企业认**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平政办〔2022〕112号)、《****实施细则》(平商务〔2023〕68号)文件,经企业申报、县商务局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公司(母公司:******公司)、平****公司(母公司:****公司)、温****公司(母公司:**乔****公司)、平****公司(母公司:******公司)、****公司(母公司:温****公司)等5家公司符合工贸分离条件,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6日
受理部门:****商贸市场管理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地址:**县昆阳**阳大厦10楼1011办公室
受理电话:057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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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