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区民政局委托****对9家全区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登记管理工作、党建工作、内部治理工作、业务活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举办论坛等活动、涉企收费、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公益项目、其他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和实地检查情况,****分社会组织在登记管理工作、党建工作、内部治理工作、业务活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现将抽查审计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有关社会组织要逐条对照抽查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或说明相关情况,并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业****管理部门****民政局逐条销号。请各社会组织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督和管理职能,指导、督促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对拒不整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说明相关情况的社会组织,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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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
****2025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检查结果
| 检查机关 | 类别 | 社会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 ****委托****开展审计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社会团体2家 | **市利****服务中心 | 罗艳 | 法人登记证上的住所与现有办公地址不一致;未建立重大风险台账制度;无专职会计人员;现有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薪酬管理不规范;该社会组织因没有党员,未建立党的组织,未开展党建工作;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
| **市利****服务中心 | 杨军 | 法人登记证上的住所与现有办公地址不一致;未建立重大风险台账制度;无专职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该社会组织因没有党员,未建立党的组织,未开展党建工作;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 ||
| ******协会 | 张东 | 2024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法人登记证上的住所与现有办公地址不一致;未建立重大风险台账制度;无专职会计人员;现有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该社会组织会员有党员5人,均在其各自单位支部参加党建活动,该团体未开展党建工作。 | ||
| 广****社区****中心 | 尹素莲 | 2024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无专职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善;该社会组织会员有党员2人,均在其各自单位支部参加党建活动,该团体未开展党建工作。 | ||
| **市******服务中心 | 赵波 | 未建立重大风险台账制度;无专职会计人员;现有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 ||
| **市******服务中心 | 李昱函 | 2024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法人登记证上的住所与现有办公地址不一致;未建立重大风险台账制度;无专职会计人员;现有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 ||
| ****社区****中心 | 唐东芳 | 2024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2024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未建立重大风险台账制度;无专职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 ||
| **市**区慈善会 | 张燕 | 未完成2024年度年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 ||
| ****服务中心 | 辜小斌 | 因负责人身体原因,拟申请注销该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