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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慈****公司年产1000吨PE塑料薄膜袋及3000吨EPE珍珠棉生产线项目 | 慈环建〔2025〕170号 | 2025年7月14日 | 慈环建〔2025〕170号(慈****公司年产1000吨PE塑料薄膜袋及3000吨EPE珍珠棉生产线项目).pdf |
| 2 | **市新****公司年产1000万套通讯设备配件生产线项目 | 慈环建〔2025〕171号 | 2025年7月14日 | 慈环建〔2025〕171号(**市新****公司年产1000万套通讯设备配件生产线项目).pdf |
| 3 | 慈****公司年产1万吨多色穿线管生产线项目 | 慈环建〔2025〕172号 | 2025年7月14日 | 慈环建〔2025〕172号(慈****公司年产1万吨多色穿线管生产线项目).pdf |
公告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分局
联系电话:0574-****1886 0574-****1775
通讯地址:******分局行政审****服务中心221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