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3〕10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批复**县****公司实施我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
经实施主体申请验收,2025年7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县****公司建设的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现****中心的育秧厂房及育秧大棚,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完整,项****工厂1137平方米(含配套建设暗化出苗车间104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大棚(四个)6130平方米,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育秧中心及配套设备,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及相应的监控系统等,总投资额达252.47万元。育秧中心年育秧能力可服务2000亩以上水稻**种植。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资金投入达到预期,验收合格。现对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20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县宝美街8号,****;
电话:0595-****2475 ;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nyncj@dehua.****.cn
****
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3〕10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批复**县****公司实施我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
经实施主体申请验收,2025年7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县****公司建设的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现****中心的育秧厂房及育秧大棚,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完整,项****工厂1137平方米(含配套建设暗化出苗车间104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大棚(四个)6130平方米,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育秧中心及配套设备,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及相应的监控系统等,总投资额达252.47万元。育秧中心年育秧能力可服务2000亩以上水稻**种植。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资金投入达到预期,验收合格。现对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20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县宝美街8号,****;
电话:0595-****2475 ;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nyncj@de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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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3〕10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批复**县****公司实施我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
经实施主体申请验收,2025年7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县****公司建设的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现****中心的育秧厂房及育秧大棚,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完整,项****工厂1137平方米(含配套建设暗化出苗车间104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大棚(四个)6130平方米,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育秧中心及配套设备,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及相应的监控系统等,总投资额达252.47万元。育秧中心年育秧能力可服务2000亩以上水稻**种植。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资金投入达到预期,验收合格。现对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20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县宝美街8号,****;
电话:0595-****2475 ;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nyncj@de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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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3〕10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批复**县****公司实施我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
经实施主体申请验收,2025年7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县****公司建设的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现****中心的育秧厂房及育秧大棚,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完整,项****工厂1137平方米(含配套建设暗化出苗车间104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大棚(四个)6130平方米,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育秧中心及配套设备,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及相应的监控系统等,总投资额达252.47万元。育秧中心年育秧能力可服务2000亩以上水稻**种植。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资金投入达到预期,验收合格。现对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20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县宝美街8号,****;
电话:0595-****2475 ;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nyncj@de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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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