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发展项目由****农场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0亩全自动果蔬高压打药雾化系统一套;提升蔬菜大棚10亩,更换大棚薄膜、结构部件和配件。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经****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4日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农场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规定拨付****农场补助资1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发展项目由****农场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0亩全自动果蔬高压打药雾化系统一套;提升蔬菜大棚10亩,更换大棚薄膜、结构部件和配件。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经****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4日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农场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规定拨付****农场补助资1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发展项目由****农场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0亩全自动果蔬高压打药雾化系统一套;提升蔬菜大棚10亩,更换大棚薄膜、结构部件和配件。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经****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4日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农场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规定拨付****农场补助资1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发展项目由****农场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0亩全自动果蔬高压打药雾化系统一套;提升蔬菜大棚10亩,更换大棚薄膜、结构部件和配件。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经****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4日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农场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规定拨付****农场补助资1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发展项目由****农场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0亩全自动果蔬高压打药雾化系统一套;提升蔬菜大棚10亩,更换大棚薄膜、结构部件和配件。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经****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4日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农场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规定拨付****农场补助资1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7月14日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十批)的通知》(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发展项目由****农场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0亩全自动果蔬高压打药雾化系统一套;提升蔬菜大棚10亩,更换大棚薄膜、结构部件和配件。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经****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4日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农场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农指〔2024〕130号和德财指标〔2024〕466号文件规定拨付****农场补助资1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