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西区)监理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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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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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1.招标条件
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开发区****管理局关于**高新****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开发区****管理局关于**高新****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衡高政投资审字【2025】14 号 衡高政投资审字【2025】2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管委会统筹安排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150平方米,共15栋单体建筑,其中8#楼为地上2层、地下1层,15#楼为地上1层、地下1层,其他均无地下建筑,****停车场、****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高新区时尚大街以东、冀衡路以北,腾跃街以西,长荣路以南。
2.2 本次招标范围: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施工中标额的6‰。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 /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120 个日历天。


2.4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二)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7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3.8 /。
(三) 其他
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10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 年7月15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8月4日09时00 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李森,电话150****3895。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8-****609
电子邮箱:****@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600 元;
9.2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9.3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本项目采用“双盲 ”+“远程异地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养元东路1999号;联系人:吕美军,联系电话:155****9035,电子邮箱:/。
10.2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省**市**区青园街311号301室;项目负责人:李森, 联系电话:150****3895;联系人:李森,联系电话:150****3895,电子邮箱:/。

2025年7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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