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市糯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期)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梧自然资函〔2025〕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
****政府:
《****政府关于变更**市糯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期)城镇建新地块的函》(岑政函〔2025〕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增减挂钩项目于2020年9月24日通过****验收,确认完成拆旧区复垦农用地427.5525亩(耕地376.8480亩)。
项目验收成果经套合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后,实际复垦的农用地面积为341.1555亩,其中耕地279.3030亩,其他农用地为61.8525亩。
一、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1号)、《广******厅关于允许预支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服务稳经济增长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71号)等文件精神,因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规划布局急需用地,导致建新区地块需要调整的可予以变更。我局对《**市糯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期)建新区变更方案》进行审核,本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意变更。
取消《****关于**市糯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期)立项和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的复函》(梧自然资函〔2019〕753号)设立的所有建新区地块,面积合计为637.3680亩,其中耕地486.1770亩;本次变更共新增7个建新地块,地块编号为****、JXB—02、JXB—03、JXB—04、JXB—05、JXB—06、JXB—07,地块****村委会、****村委会、****居委会、****居委会****村委会。
二、本方案建新地块总面积为227.3460亩,农用地190.9441亩(其中耕地137.1055亩,园地25.5730亩,林地13.9239亩,其他农用地14.3417亩),未利用地35.0937亩,建设用地1.3082亩(详见附件)。
三、你市要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
四、你市要认真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在线监管工作,并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情况按要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逐级上报,并按要求更新数据,以确保数据准确性。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变更后建新地块情况统计表(新增)
| 地块编号 | 行政区 | 所在乡镇 | 权属单位名称 | 面积(亩) | 图幅号 | 图斑号 |
| **** | **市 | 岑城镇 | ****村委会 | 34.4569 | F49G027049 | 99、158、257、332、342、447、461、535、539、566、658、689、915 |
| JXB—02 | **市 | 归义镇 | ****村委会 | 27.3213 | F49G027049 | 183、425、445、567、597、910、911、1118 |
| JXB—03 | **市 | 岑城镇 | ****村委会 | 11.1932 | F49G027048 | 37、1644、1706 |
| JXB—04 | **市 | 岑城镇 | ****村委会 | 3.2471 | F49G027048 | 1122、1642 |
| JXB—05 | **市 | 岑城镇 | ****居委会 | 0.2458 | F49G027048 | 715、1815 |
| JXB—06 | **市 | 岑城镇 | ****居委会 | 96.4919 | F49G027048 | 105、131、257、340、352、462、1317、1367、1413、1432、1708、1757、1758、1885、1887、1889、1926、1929、1942、1950、1961、1969、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1991、1992、1993、1994、2008、2027、2028、2029、2101、2116、2208、2288、2289、2290 |
| JXB—07 | **市 | 岑城镇 | ****居委会 | 54.3898 | F49G026048 | 12、43、58、170、339、342、355、462、463、466、469、577、582、584、623、666、762、843 |
| 总计 | — | — | — | 227.346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