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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专业设备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域 | **市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11 |
| 采购人 |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区珙桐街111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28-****894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联系方式:衡女士;028-****6608-883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衡女士;028-****6608-8835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2025年专业设备维修维护服务(统一折扣率):99.72% |
| 定标日期 | 2025-07-11 |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 | 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园区三色路209号8幢1单元4楼403号;中标(成交)金额:1,820,000.00元;执行标准:2025年专业设备维修维护服务(统一折扣率):99.72%;评审总得分:99.40; 主要标的信息 品目名称:C****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标的:2025年专业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采购人市区及郊县全部献血屋、采血点位);服务要求:安排具有资质的工程师,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后设备性能应达到产品正常使用要求。每次服务(包括维护校验或校准、维修)完成后,提供服务记录纸质版1份,其中设备维护校验或校准应规范并详细记录当次维护校验或校准方法、过程、数据等内容,对设备使用进行分析、评估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提供365天*24小时(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所有节假日)维修专线电话服务,随时提供远程服务和咨询;接到采购人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维修等 |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华梅、罗征洪、董恒、唐春燕、余聪(采购人代表) |
| 评审情况附件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025年专业设备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202****3002)-文件集.zip |
| 备注 |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cn)首页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600900 CA及签章服务:****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510********200042140;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4、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5、最终结算按统一折扣率×单价限价在采购预算内据实结算。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