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富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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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 07月 11日 15: 04

2025年7月11****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5731

传真:****1129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邮编:31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富政工出【2021】4号******光缆交接箱、分纤箱生产线项目

**省**市**区灵桥镇**村

****

******公司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富政工出【2021】4号******光缆交接箱、分纤箱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采用槽罐车运至****公司****水厂。

2、废气:打磨废气收集后经空气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度排气筒至屋顶高空排放;注塑和液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度的排气筒至车间屋顶高空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度的排气筒至车间屋顶高空排放;烘干、固化和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喷淋+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度的排气筒至车间屋顶高空排放;喷漆房独立密闭设置,调漆、喷漆和自然风干均在喷漆房内完成。喷漆房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度的排气筒至车间屋顶高空排放;

3、设备噪声:对生产设备在车间内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定期检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等。

4、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类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