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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7-14
| 项目名称 | **区界山镇界东路提升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界山镇界东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9505.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儒龙 |
| 联系人 | 刘兴杰 | 联系电话 | 152****5653 |
| 项目投资(万元) | 999.8497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程起点与国道G324平交,终点与泉莆路平交,全长约1.8千米,道路宽17.5米。项目按一次规划,分步进行建设。其中一期为道路路面病害修复提升改造、软土路基处理,同时改造道路两侧排水系统,完善交安设施等;二期为增设科技治超。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和道路经常洒水,车辆运载土石方采取遮盖、封闭措施防止洒漏;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施工现场设置围墙,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并对堆存的砂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营运期加强项目区绿化管理,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路面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现有消纳系统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和隔油池,车辆冲洗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出入施工场区的车辆轮胎冲洗、施工场地的抑尘洒水。营运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道路排水畅通;定期清扫路面,减少路面沉土,以降低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运出施工现场,对可回用建筑垃圾如条石等废料用于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经集中堆放后,由施工单位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弃土石方运往界山村废弃石窟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营运期定期对路面进行保洁、修复,及时清理修复产生的垃圾,确保行车安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在施工场地布设围挡。营运期加强项目区绿化管理,加强交通管理和道路维护,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釆取限速等措施。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挡,建设用地周边开挖截排水沟和沉淀池,需回填的土方及时运至堆土场堆放,并确实做到先挡后堆和临时覆盖,及时回填,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缩短临时堆放的时间。临时用地使用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待工程完工后恢复为原生态环境。营运期加强项目区绿化管理。 | ||
| 承诺:**** 杨儒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儒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