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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禅******委员会
公 告
****超市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苏兆添诉被****超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2244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支付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5日的工资2566元;2、请求支付经济赔偿金1750元(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5日拖欠薪欠和未买社保)。****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3时在**市禅**汾江中路58号1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禅******委员会祖庙仲裁庭(**市禅**汾江中路58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7-****2887
**市禅******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