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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经采购人研究,现对**市城市重点区域交通补短板项目-魏武大道(古泉路-北一环路)、州后街(**路-魏武大道)、薛阁路(三曹路-魏武大道)、**路(**路-**路)、**北路(**路-香附路)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答疑澄清如下:标书代写
答疑澄清:
疑问1:在询比文件中第一章、三.供应商资格、(四)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单项投资规模金额达到35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中监理费用 3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请问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组合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监理范围内包含 市政道路 的监理业绩均予认可,但合同需能体现 市政道路 部分的投资规模不低于3500万元,或 市政道路监理 部分的监理费用不低于35万元。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疑问2:在询比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分标准 中关于总监业绩资历和业绩未明确业绩类别,请问不是市政道路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按照询比文件中评标办法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与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一致。 总监业绩要求为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监理范围内包含 市政道路 的监理业绩均予认可,但合同需能体现 市政道路 部分的投资规模不低于3500万元,或 市政道路监理 部分的监理费用不低于35万元。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询比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为询比公告组成部分,与询比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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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