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海奈维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

审批
广东-江门-新会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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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5MAEC2NXJ20陈子江
陈子江****门市**区
门市**区司前镇**工业集中点白鸽笼(土名)(自编00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门市**区 **市**区司前镇**工业集中点白鸽笼(土名)(自编 001 号)
经度:112.841654 纬度: 22.514876****环境局
2025-03-17
江新环审〔2025〕25号****
2025-03-286000
60****
****0705MAEC2NXJ20****
****0705MAEC2NXJ20******公司
****0402MA7GF4NG432025-04-18
2025-06-132025-07-14
http://gk.dayang-soft.com/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lists catid=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公司****门市**区司前镇**工业集中点白鸽笼(土名)(自编001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生产设备主要为:卧式注塑机93台、烘料机5台、混料机3台、破碎机3台,以及冷却塔、空压机等配套设备****公司****门市**区司前镇**工业集中点白鸽笼(土名)(自编001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生产设备主要为:卧式注塑机93台、烘料机5台、混料机3台、破碎机3台,以及冷却塔、空压机等配套设备。项目共设员工50人,上班时间为24h/d,年工作天数为250天。 ****公司于2025年2月委托****编制《****公司年产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3月17****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为:江新环审〔2025〕25号》。由于****公司因经营问题拟进行工商注销,注销前拟将其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手续)转让给****,由****在原经营场所进行生产活动,该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产能、原料消耗量、设备数量、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施情况等均不发生变化,总体与****公司原有项目审批内容保持一致。因此该建设项目的排污主体由****公司变为****,本次验收的主体为****(详情见双方环保手续转让协议)(附件7),本次验收项目名称改为:****年产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沿用江新环审〔2025〕25号
由于****公司因经营问题拟进行工商注销,注销前拟将其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手续)转让给****,由****在原经营场所进行生产活动,该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产能、原料消耗量、设备数量、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施情况等均不发生变化,总体与****公司原有项目审批内容保持一致。因此该建设项目的排污主体由****公司变为****,本次验收的主体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塑料手机壳2500万件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混料-烘料(90℃)-注塑(160-200℃)-品检-(水口料、不合格品)破碎机破碎回用于 注塑/(合格品)-包装出货混料-烘料(90℃)-注塑(160-200℃)-品检-(水口料、不合格品)破碎机破碎回用于 注塑/(合格品)-包装出货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用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应收集进行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 废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废气的收集和治理。通过安装高效集气装置采用负压抽风,提高烘料、注塑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的收集率,以及配套高效治理设施,确保有机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后排放。此外应做好塑料破碎工序产生粉尘的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烘料、注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塑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等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并按照**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做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该标准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值 噪声: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经监测,外排生活污水的pH值、氨氮、CODcr、SS、五日生化需氧量的监测结果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 废气:项目烘料、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DA001排气筒(30m)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收集和治理措施,经监测,本项目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酚类、甲苯、乙苯、氯苯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破碎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加强车间通风。经监测,厂界的非甲烷总烃、甲苯、破碎产生的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用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利用墙体遮挡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废包装材料、水口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公司回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及其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门市****公司)处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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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三级化粪池 经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处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采用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利用墙体遮挡等措施降噪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废包装材料、水口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公司回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及其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门市****公司)处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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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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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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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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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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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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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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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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